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废止,其中《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9项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修订、制定后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将自动解任。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渡期内,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至新治理结构正式生效,确保监督职能有效衔接,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二、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废止,其中《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9项制度的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对照表》以及修订、制定后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00同时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9:30至17:3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0日17:30之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邮编:100079
(2)联系人:孙梦瀛
(3)电话:010-56933771
(4)邮箱:sunmengyingwork@163.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交易方案受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周清龙、马玲、陈霖、陈文林、郭福安、舒桂先、易贻辉共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47%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取得鸿林矿业53%股权,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停牌期间,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9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142、2025-006、2025-008、2025-012、2025-038、2025-043、2025-045、2025-047、2025-056、2025-062),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暨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公司将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并与交易相关方进一步确定交易细节。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决策和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交易方案受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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