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及优化。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并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章程》版本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此议案以公司股东会本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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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且此议案以公司股东会本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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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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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薪酬与考核制度》及《董事薪酬与考核制度修订对照表》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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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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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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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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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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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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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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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试行)》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市值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实践,公司拟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原董事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持有公司6.58%股份的股东Grifols, S.A.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其董事任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候选人简历见《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同时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本次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不变,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增至4人。新增的2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股东会选举(1名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产生。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其独立董事任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候选人简历见《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此议案应以公司股东会本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投票选举。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陈岩 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岩作为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名为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岩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原董事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持有公司6.58%股份的股东Grifols, S.A.提名,并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的审查结果,公司董事会提名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在其董事任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该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西班牙国籍,1976年7月出生,毕业于巴塞罗那大学并取得药学理学学士学位。她曾在西班牙相关大学和商学院攻读研究生学位,主修临床研究、制药行业组织、市场营销与商业指导以及卫生经济学。Esther女士于2012年加入基立福,此后曾担任生物制药和诊断部门全球市场营销以及企业和业务发展的高级职位。她目前担任基立福东亚事务总监,向首席企业事务和法务官汇报工作。除现任职务外,Esther女士还领导公司的战略联盟工作,担任与上海莱士和海尔集团的主要联络人,并负责促进和拓展这些现有的关键合作伙伴关系。
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除担任基立福(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东亚事务总监外,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未直接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Esther Fages Contel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该议案应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完成《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调整事项为生效前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同时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本次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不变,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增至4人。新增的2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股东会选举(1名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产生。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并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在其独立董事任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岩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该提名事项需以本次同步上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为生效前提。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陈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2000年11月至2005年7月期间,加盟Publicis集团实力传播,曾任户外媒体中国区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今,加入分众传媒集团,现任战略研究院院长,曾先后担任首席战略官,首席信息官。
陈岩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岩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岩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截至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2、提案3、提案4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4、提案1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5、提案3、提案4、提案12需以提案2获得通过为前提条件,仅当提案2获得通过后,提案3、提案4、提案1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6、提案11及提案12,本次股东会分别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7、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星期四、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5年12月12日16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在本次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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