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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 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C10006号的《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7月14日的抵押价值为26,132.53万元人民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实通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23,514.30平方米,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2,636.06平方米。上述抵押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9,028.1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面净值合计为8,169.62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公司下属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新材料拟分别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均由公司以该抵押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7,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2025-121)。

  本次抵押资产权属清晰,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其他

  1、此项贷款用途为补充中实通达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中实通达经营收入。

  2、中实通达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94.80%股权,小股东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5.20%股权;中实混凝土持有中实新材料84.80%股权,小股东北京菘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实新材料10.00%、5.20%股权;中实新材料持有中实通达100%股权。

  4、中实通达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24%和25.3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6,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实通达《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实通达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4、中实通达《反担保书》;

  5、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C10006号《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3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128、129)。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本次股东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2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721,547.03元,盈余公积为83,015,164.70元,资本公积为1,595,642,115.83元(其中股本溢价1,485,134,910.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83,015,164.70元、资本公积1,171,706,382.33元,合计1,254,721,547.03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C10006号的《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7月14日的抵押价值为26,132.53万元人民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许钟民、侯占军、宋学武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7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报告,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2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721,547.03元,盈余公积为83,015,164.70元,资本公积为1,595,642,115.83元(其中股本溢价1,485,134,910.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二、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83,015,164.70元、资本公积1,171,706,382.33元,合计1,254,721,547.03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423,935,733.50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已经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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