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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收益。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 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6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卓达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李进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诚毅、章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6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2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31027576

  传真:021-31371817

  联系人:李进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 拟变更募投项目名称: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52,319.04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部分,将由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9,565.72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1日数据,含利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下同)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建设期两年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乃达”)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合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9,565.72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56元,共计募集资金59,62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4,758.0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86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7.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4]20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合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29,565.72万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概况如下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止公告日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及“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2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2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9,565.7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以及已被置换尚未转出金额,最终金额以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

  (三)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投资项目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在上海建设“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旨在打造一个高端研发与精密加工的综合性生产基地,产品主要面向海外市场,与其他生产基地形成功能互补,以提升协同效应,完善公司的整体生产布局。

  “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将作为公司创新技术的孵化器,重点布局下一代智能电驱动系统的设计与研发,实现对市场需求的精准响应,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有助于推动公司高端技术与产能协同升级。此外,该项目将通过购置自动绕线机、全自动装配线、高速贴片机、齿轮综合测试仪、力矩传感器综合标定检测仪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加工及检测设备,为公司生产制造的数字化、智能化和柔性化提供设备支撑,大幅提升公司整体自动化水平。“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发挥项目实施地上海的区位优势,对公司电驱动系统智能制造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1)研发人才高地:上海汇集了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端技术人才,便于公司吸引顶尖研发人员,并与各大高校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强化前瞻技术储备;

  (2)产业链与信息中枢:上海是全球领先的高端制造与供应链枢纽,集聚了大量核心零部件供应商、软件算法公司及智能装备企业。在此布局智能制造项目,便于公司获取最前沿的产业信息、技术动态与供应链资源,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3)政策与创新环境:上海市正大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智造空间”建设,为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可充分借力地方政策优势,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2、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合理性

  公司位于天津生产基地的“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产生节余,主要原因为:(1)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一步优化调整,并优先选用国产或更具性价比的设备,合理降低了该项目投资成本;(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原计划通过“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进一步扩大江苏无锡基地的生产规模,促进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已在江苏无锡、天津、安徽六安、越南、广东惠州设有五处生产基地,其中越南生产基地于2025年5月正式量产、广东惠州生产基地于2025年7月投产,达产后两者将合计提供约直驱轮毂电机300万台/年、减速轮毂电机15万台/年、中置电机15万台/年的产能。此外,天津“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一步扩展电机类产品的产能以缓解江苏安乃达的生产压力。鉴于公司已经采取上述措施,目前江苏安乃达短期内不存在迫切的扩产需求。

  为进一步增强研发资源的集聚效应,公司拟将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合至上海智能制造项目中。该调整有利于促进研发与智能制造、试制验证、工艺优化的深度融合,提升公司整体研发管理及生产管理的高效性与协同性,为长期技术领先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公司拟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

  2、实施主体:安乃达

  3、实施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MHP0-0501单元63A-07A地块,土地为公司所拥有土地,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4、项目内容:

  (1)新建厂房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3,692.90㎡;

  (2)新增各类电机和控制器产能35万台,其中减速轮毂电机15万台,中置电机10万台,控制器10万台。

  5、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计划投资总额为52,319.04万元,具体包括建设投资50,741.92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577.1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565.72万元,不足部分拟用公司自筹资金投入。项目计划两年时间完成(24个月),建设期从T1年1月开始实施,至T2年12月结束。具体金额及投资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单位:万元)

  

  本项目建设分为智能制造新建产能板块(以下简称“生产板块”)、研发中心建设板块(以下简称“研发板块”)及备用厂房和配套建设板块(以下简称“备用板块”),其中生产板块投入拟使用“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及“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研发板块投入拟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及备用板块投入拟用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具体金额及各板块投入如下表所示:

  各板块项目投资规模(万元)

  

  (二)可行性分析

  1、行业发展为项目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Statista数据,E-bike的全球市场规模2024年达350亿美元,2030年将达623亿美元,对应CAGR达10.08%。WBIA2022年报告,中国和印度已经成为约占全球E-bike销售的45%。

  E-bike的核心消费市场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2024年规模合计约为186亿美元,进一步考虑澳洲等新兴市场的贡献后,估算2024年全球核心E-bike市场的实际规模约为200亿美元。展望2030年,欧美日核心市场规模将达约382亿美元,若其他市场延续Statista所预测的10.08%CAGR增长,2030年全球核心E-bike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约406亿美元。

  销量方面,欧美日2023年销量合计约为683万辆,考虑到澳洲等新兴市场以及部分亚洲市场的贡献,估算2023年非核心市场的销量约为100万辆。全球E-bike销量在780万左右,远期看,2030年欧美日销量有望达到1436万辆,2023-2030年销量CAGR达11.2%,假设其他区域市场保持同步增长,则2030年其他区域销量预计为209万辆,全球E-bike销量将接近1645万辆。

  2、公司拥有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坚实基础

  (1)具备了顺利实施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储备

  2024年,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的技术迭代,成功发布了M5000中置电机,该产品以其轻量化的设计、超静音的性能以及顺滑的骑行体验博得了众多客户的青睐,并获得了2024年China Cycle创新奖评选优秀奖;在2024年中国国际自行车展和欧洲国际自行车展上公司成功发布了新一代技术创新产品R900内三速轮毂电机,该产品将电机与变速装置高度集成,强劲的动力输出集成三档自动内变速可以满足不同的城市骑行场景,为消费者带来更加便捷、智能的骑行体验;在报告期内,公司还成功发布了新一代仪表产品DF130,该产品独特的人体工学设计能确保每一次操作都自然流畅、舒适便捷,清晰的信息显示大大增强了不同环境下骑行时的视觉感受,IPX7防水等级意味着即使在雨天或涉水骑行时也能完全放心使用,该产品还支持蓝牙、NFC、转向灯等功能,可实现更多、更便捷的功能扩展。

  同时,公司也在持续加强前沿技术和工艺的研发积累,纵深布局有潜力的行业应用需求,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对未来市场需求进行提前规划;公司积极挖掘技术创新点,持续进行专利申请,2024年,公司共申请专利16项,授权专利15项,不仅巩固了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更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较强的电驱动成套系统定制化配套能力

  随着电动两轮车产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于产品个性化设计的需求越来越高,这一特点在海外电踏车方面尤为明显。在欧洲,电踏车从车型分,可分为城市车、公路车、山地车、雪地车、砾石车等多种车型,每种车型根据适用人群、适用地形、速度、价格等因素又各自需要不同的配置。近年来,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电动两轮车的速度、负载、续航里程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国内电动两轮车品牌商根据不同人群和不同的消费、使用习惯,进行定制化的车型设计和品牌宣传,提升自身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的产品订单呈现批量小、批次多、型号定制化的特点,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采取不同的产品设计和不同的生产方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定制化生产经验;公司在不断提升电机技术研发能力的同时,在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等电驱动关键零配件方面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开发经验亦十分丰富,具备向整车厂商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成套解决方案供货的能力。目前,公司通过参与下游客户的整车设计,对整车的尺寸、规格、负载、电机安装位置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运用公司在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等电驱动系统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经验,实现产品性能出众和生产成本控制平衡的诉求,通过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和更加全面的电驱动系统配套服务取得更好的行业美誉度,持续提升客户黏性。

  (3)公司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公司“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升公司生产车间智能化水平,通过引入智能制造执行系统(MES)、智能仓储管理系统(WMS)等先进系统,构建从采购、生产、仓储到发货及售后的全流程智能化作业体系。项目依托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仓库作业的全面监控与精细化管理,大幅提升货品出入库效率及作业时效性,推动仓储管理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为企业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项目通过工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与综合集成,企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实时信息交互,使原材料供应、产品组装等生产环节更加精准高效。结合工业大数据分析工具,为企业决策提供了更精准的数据支持。此外,公司引入国内领先的自动化装配线、条码打印机、立库系统等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了工厂整体智能制造水平,为行业树立了智能化生产的标杆。

  公司还投入运行了新一代自动化产线,通过大量自动化设备与协作机械臂的应用,实现了高效、精确、连续的生产模式,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制程质量。在此基础上,公司已完成下一代自动化产线的技术交流与规划,该产线将深度融合信息流与自动导引运输车(AGV)等软硬件技术,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与交付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技术升级与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4)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推广、深度布局海外市场

  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推广的力度,包括线下和线上推广的方式。在线下,公司参加了超过15场国内外大型展会,如欧洲国际自行车展、比利时自行车展、台北国际自行车展、美国海獭自行车展、中国国际自行车展、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等行业展会,展会上公司通过与众多新老客户交流,持续提高品牌知名度,打造优秀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专家的形象。同时公司在国内外举办了多场骑行活动,让客户更多的体验公司产品并认同公司产品。在线上,公司持续加大社媒的推广力度,同时与多个国家的行业媒体合作,让公司的品牌形象不断传递到B端的品牌商和经销商,以及C端的消费者,在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的同时为整车品牌和客户增值。

  (三)经济效益分析

  研发板块及备用板块无项目收益,因此本项目效益测算仅针对生产板块投入。“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生产板块建成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16,650.0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4,450.37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6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0年(含建设期)。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详见前述“三(二)、可行性分析”。

  (二)新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未来订单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52,319.04万元,其中生产板块投入19,587.92万元。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如果公司无法按计划取得订单,新增设备带来的折旧和新增员工带来的劳动成本增加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2、国际贸易风险

  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地缘政治风险上升,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复苏任务十分艰巨,给国内外宏观经济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同时世界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虽有增长但增速放缓,国际供应链格局也在加速重构。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成本控制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不断提高销售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或将无法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

  3、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较为密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配套研发是公司赢得市场的关键。公司近年来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多数研发成果已取得了相关专利技术。考虑行业的高技术特征,若公司核心研发成果失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也都将有较大规模的增加。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转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在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和贯彻实施等方面的难度将增加,新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的压力也将增大。倘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进一步引入相关经营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人才,则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5、人力资源风险

  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人才的招聘和培养是公司目前发展中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相关行业是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需要专业的技术研发人才、先进设备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精通资本运作的财务人员。随着行业竞争力度的不断加大,对于行业内顶尖的技术研发人才、资深生产管理专家以及高管人员的争夺也愈加激烈,公司若不加强对人力资源的保护和投资,公司将会面临人才流失所带来的风险。

  五、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有关规定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11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5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日:2025年11月28日

  ● 授予数量: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3.9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6250万份

  ● 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9.02元/份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1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3、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

  4、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约定如下: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1月28日

  2、授予数量: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3.9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6250万份

  3、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1名,股票期权85名

  4、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9.02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等待期和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a)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和39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b)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和39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和39个月;若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将分3期解除限售/行权,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4、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5年11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3.9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6250万份,行权价格为39.02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行权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1月28日,则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董事卓达先生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天津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乃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决定对天津安乃达予以注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工作。

  注销完成后,天津安乃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1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3.9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向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00.6250万份,行权价格为39.02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6)。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74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事项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银行授信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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