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及被担保人:
担保对象由控股子公司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天达”)调整为控股子凌天达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仕澜”),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调整事项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凌天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凌天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贷款及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凌天达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合同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泛亚微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泛亚微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为保证凌天达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拟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担保对象由控股子公司凌天达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凌天达及其全资子公司创仕澜,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2、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担保事项,本次调整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给凌天达的担保
公司已为凌天达申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授信提供了1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保证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
债务人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债务人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金额为15,000万元,发生期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30年11月19日。
2、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给创仕澜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主体相关担保协议,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凌天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创仕澜系凌天达全资子公司,为凌天达生产基地。公司本次将创仕澜也调整为担保对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49.19%、32.79%。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镇前漕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联系人:王少华、吕洪兵
电话:0519-85313585
联系传真:0519-85313585
电子邮箱:zhengquan@microvent.com.cn
邮政编码:213176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天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凌天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为满足凌天达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仕澜”)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担保对象由控股子公司凌天达调整为凌天达及其全资子公司创仕澜,本次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0)。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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