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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20%股份的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2025年11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津投城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一并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四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1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

  至2025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三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三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和十一届四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11月22日、11月26日和1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9、议案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9、议案2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08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文佳苑项目调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开发建设的盛文佳苑项目调规事项发生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规情况概述

  具体调规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24-045公告。

  2024年12月20日,华博公司已收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退还的调规对价25,000万元。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26日,华博公司收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退还的调规对价30,0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调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09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四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张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雨先生、赵宝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10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十一届三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十一届四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保留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指定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津玺城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津玺企管”或“归集主体”)作为归集主体,并将所有置出资产通过划转、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归集主体,并将归集主体的股权置出给置出资产承接方持有。

  本次交易前,公司为本次交易拟置出的部分债务提供了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对应标的公司股权,上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同受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控制,该等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或联营企业变更成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同时,津玺企管作为置出资产的归集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津玺企管股权,津玺企管将变更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

  前述担保中,公司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担保及以留存于公司的房产等提供的抵押担保预计在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前无法解除。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为上表前四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同时,以留存的房产等资产提供了抵押担保,该等资产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8,530.85万元。

  上表中天津市华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置出的银行借款及上市公司置出的银行借款承接方为津玺企管,交割完成后,上述两笔借款的被担保方变更为津玺企管。

  公司本次预计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担保因本次交易转变成了关联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津玺企管将对届时关联担保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交易对方已承诺对于交割日后未能解除的上市公司对置出标的提供的担保,如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且津玺企管未能及时足额赔付,其将自上市公司担保义务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赔付上市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信息

  单位:元

  

  3、股权结构

  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同受津投资本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信息

  单位:元

  

  3、股权结构

  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受津投资本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息

  单位:元

  

  3、股权结构

  公司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4、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同受津投资本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天津市津玺城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信息

  单位:元

  

  津玺企管目前尚未完成置出资产归集,上表为假定归集完成后津玺企管模拟报表数据。

  3、股权结构

  津玺企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于2025年新设,为本次置出资产归集主体。

  4、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津玺企管股权,公司与津玺企管同受津投资本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玺企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津玺企管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不会增加公司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主要为保障拟置出标的公司的平稳交接,确保被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未新增公司担保余额,为切实防范担保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由津玺企管就该等担保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交易对方已承诺对于交割日后未能解除的上市公司对置出标的提供的担保,如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且津玺企管未能及时足额赔付,其将自上市公司担保义务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赔付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转变而来,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津玺企管、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担保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本次关联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津玺企管、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担保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99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9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5,15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772%;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185,30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56%。发行人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107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沙柳北路地块收储事项与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东丽区土整中心”)签署《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东丽区土整中心签署了《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合同总金额171,347.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45至2023-047号和2024-044号公告。

  2024年10月24日,双方根据《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已收到东丽区土整中心支付的补偿金额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72号公告。

  2024年10月31日,双方根据《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已收到东丽区土整中心支付的补偿金额11,843.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75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双方根据《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公司收到东丽区土整中心支付的补偿金额11,142.73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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