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5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2月17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5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7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较公司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7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7:00,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提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