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下转C71版)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28日,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月28 日

  候选人简历:

  韩峰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化工专业。2004年加入公司,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工艺员、技术部副经理;2006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天能电池集团(芜湖)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9年7月,任天能集团(濮阳)经济产业园副总指挥;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任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11月,任浙江天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智造运营中心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天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储能事业部总裁。

  韩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截止目前,韩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韩峰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的项目:①拟延长募投项目“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②拟延长募投项目“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拟终止的项目: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626.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本次涉及延期、终止的募投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626.36万元(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和“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节余资金14,626.36万元(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的原因

  1、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核心战略增长点,我们始终坚守明确的战略方向,持续强化资源投入,稳步夯实产业布局根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循产业规律,动态优化阶段建设节奏,确保各项部署切实服务于长期价值创造目标。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并达成预期目标;二期项目核心产线也已建设完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续产线将精准匹配客户需求,科学规划、分步推进。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88.72%。

  基于对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经营逻辑的审慎研判,为实现锂电池业务布局与公司整体战略的协同落地,切实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根本利益,公司认为有必要以更精准的节奏推进后续产能建设,提升资源投入与价值回报的匹配效率,因此决定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7年12月。

  2、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紧密围绕客户核心需求、市场环境动态变化、市场对于新技术的接受度及新客户拓展进度,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精细化动态管控。在充分保障当前生产运营与研发创新需求的基础上,公司科学调配募集资金使用节奏,着力提升资金投入进度的灵活性,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结合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结论及实际推进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与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金额的50%,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1 政策持续加码,提供明确发展导向

  国家“双碳”战略下,钠离子电池已被纳入重点支持方向,《“十五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支持钠离子电池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多地政府出台专项补贴与示范项目引导政策。行业已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范畴,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和落地保障,降低了市场推广风险。

  1.2完善“铅电 + 锂电 + 钠电”多元化技术路线

  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完善形成“铅电、锂电、钠电的性能互补、场景适配”产品矩阵与多元化技术路线的关键举措,既能通过钠电业务对冲锂价波动影响,又能依托自身在电池制造、下游渠道的积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市场话语权。

  1.3解决锂离子电池核心痛点,拓展产品应用空间

  锂离子电池在长期应用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核心瓶颈:一是在低温环境下性能显著衰减,二是快充能力受限。相较而言,钠离子电池在低温和快充方面表现优异,具备良好的低温适应性和快速充电特性,并已在关键材料研发与系统集成等环节取得重要突破,能够更好地适应宽温域地区对储能系统及电动交通工具的能源需求。展望未来,随着材料体系的持续优化与技术研发的不断深入,钠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在特定应用场景中弥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短板,拓宽其在极端温度与特殊工况下的适用空间。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1技术路线清晰化驱动技术改造可行性提升

  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其技术路线正由早期的多元探索逐步走向清晰。过去,普鲁士蓝类材料、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类等多种正极材料体系并行推进,呈现出技术路径分化的局面。随着市场应用的深入和规模制造的成熟,主流技术方向已逐渐凝聚,产业共识不断增强。在这一趋势下,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技术改造项目具备明确的可行性和战略意义。该项目不仅能够依托已有技术积累,降低研发不确定性,还可借助路线收敛带来的供应链标准化与成本优化效应,进一步加快钠电在汽车启动启停、低速电动车、储能等场景的商业化落地。

  2.2依托锂电产业生态,钠电技改具备天然可行性

  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在工程装备、工艺方案、系统集成等核心环节高度趋同,而我国已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的完备锂电产业化体系,为钠电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产业基础与有利环境。锂电成熟的生产装备可通过适应性调整实现复用,核心工艺路线无需颠覆性重构,系统集成相关技术也具备直接借鉴的条件,无需从零起步搭建全流程体系。这种产业层面的高度兼容性,大幅降低了钠电技改的投资成本与时间周期,有效规避了产业化初期的诸多风险,让钠电技术得以依托现有锂电生态快速推进规模化落地。

  2.3从实验室到市场,钠电池车用启停方案验证商业化可行性

  经过多年技术攻坚,钠离子电池成功实现从实验室原型到商用产品的关键跨越。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汽车钠离子启停电池全球发布会,成为这一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会上既展示了产品高安全、宽温域、长循环的核心性能突破,也明确了其在汽车启停场景的适配方案,标志着钠电车用商业化落地迈入实质阶段。发布会成果丰硕,产品凭借低温启动效率稳定、同规格锂电成本更低,赢得多家合作伙伴的积极响应,现场敲定多项合作意向与首批采购订单。目前产品已实现稳定小批量供货,累计供货额超百万元,既验证了实际应用可靠性,也为后续规模化量产积累了市场与供应链经验,完美衔接技术创新与市场认可。

  2.4 锚定市场纵深与技术高点,开启产业化可行之路

  在市场层面,我们将通过“深耕”与“示范”双轨推进。一方面,在汽车启动启停市场,通过成本优化与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占有率,奠定规模化应用基础。另一方面,在轻型动力与储能市场,将以示范项目为先导,通过与头部客户合作共建样板工程,验证钠电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性能与经济性,为后续大规模推广铺路。

  在技术层面,我们将围绕能量密度、倍率、温域等核心指标进行系统性突破。通过正负极材料体系迭代、电解液配方优化以及电芯结构创新,同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使钠电池不仅在安全性、低温性能上建立优势,更在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上不断突破,为拓展电动汽车、规模储能等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3、募投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浜路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4,029.31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包括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公司研发和资源配置,系统性提升公司技术能力。该项目将计划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该公司现有场地和已有建筑上进行研发平台建设。该场地占地30亩,已有建筑的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预计建设公司科研楼、检测实验中心、系统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为14,626.36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终止原因

  本公司原计划通过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依托其现有场地及建筑布局建设大锂电研发平台,以夯实公司在锂电领域的研发硬件基础。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项目及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原因及说明如下:

  1、聚焦核心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坚持战略定力与前瞻布局,已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高水平研发平台矩阵,涵盖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示范院士工作站、浙江省动力电池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核心载体,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科研支撑体系。

  基于此坚实基础,公司紧密围绕锂电行业“高容量、高安全、全场景”的发展趋势,聚焦储能与绿色出行等关键领域,系统打造了从电芯到系统解决方案的全维度产品生态。在储能领域,公司推出280Ah/314Ah等高容量长循环储能电芯,配套372kWh/418kWh高效温控液冷交直流一体柜及5MW储能电池仓,精准满足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同需求;同时布局50Ah~180Ah多规格储能电芯,全面覆盖家用储能、通讯备电等细分场景。在绿色出行领域,产品矩阵涵盖高安全软包电池、圆柱电池等全系列动力电池,充分满足电动二三轮、低速四轮等短途出行及物流场景需求;并针对特种应用场景,量身打造特种动力解决方案,具备宽温域适配、高倍率放电等核心优势,全面展现公司在多场景下的技术纵深与产品适配能力。

  依托现有研发体系所支撑的丰富产品输出与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已具备高效推进锂电技术攻关与迭代的综合条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研发效能,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将相关研发任务全面整合至现有平台矩阵,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与协同效能最大化。该调整不仅有助于公司聚焦于电化学材料、新能源电池及智能化等核心方向的深度攻坚,也更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产品系列的升级与新产品的迭代。

  2、产学研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提升研发效能

  公司已构建“以自主核心研发为根基、产学研协同创新为补充”的多元化研发模式,通过深度对接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顶尖高校及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等重点科研机构,搭建了多层次合作平台,有效引入外部高端智力与创新资源,实现内外部研发力量的深度融合与价值共创。

  在这一机制支撑下,公司能够以更低研发成本、更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显著提升整体研发效能与运营质量。原计划中的大锂电研发任务将被全面纳入公司成熟的“自主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研发网络,借助外部合作平台形成的互补优势,持续深化在电化学材料、电池系统与智能化等关键方向上的战略布局。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也将依托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体系化、协同化的研发模式,不断提升创新效率与成果转化速度,通过更高层次的战略聚焦和运营能效,稳步引领企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

  3、审慎应对宏观环境变化,聚焦于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下,资本市场波动加大,企业投资行为更趋谨慎。锂电产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面临原材料价格频繁波动的压力,还需持续推动产能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此背景下,降本增效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严控非生产性支出、聚焦高质量成长”已成为公司当前明确的经营方针。

  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股权收购与新建研发平台,将产生高额收购对价、场地改建及后续运维成本,与公司当前聚焦核心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的战略方向存在偏差。而依托现有成熟资产建设研发基地,不仅能有效规避股权溢价和跨体系协调带来的隐性成本,还可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质量。

  综上,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宏观环境、行业趋势与自身运营实际所作出的审慎决策。该调整不仅有助于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更能提升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与核心竞争力,为锂电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无需办理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 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 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并在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后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内容及其他章节关于“监事”“监事会”的相关描述,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三)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以及部分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

  (四)除前述三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下转C71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