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12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光大保德信阳光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8月19日证监许可[2025]181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自2025年12月1日起,集合计划变更为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注册的主要内容
1、变更产品名称
由“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为“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变更产品管理人
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基金经理
由光证资管旗下投资经理“樊亚筠”变更为光大保德信基金旗下基金经理“沈荣”。
4、产品类别变化
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5、变更产品存续期
由“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变更为“不定期”。
6、调整投资组合限制
删除“本集合计划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个月,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调整投资策略
删除投资策略中套利策略。
8、产品代码变化
由“863001”变更为“025515”。
9、调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10、变更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产品会计师事务所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完善表述等,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注册的相关业务安排
1、自2025年12月1日起,《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自2025年12月1日(含)起,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3、自2025年12月1日(含)起,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整为0.02%/年。如有变动,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光大保德信阳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安排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2、对于投资者依据原《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获得的集合计划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份额。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请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变更安排或通知。《基金合同》生效后,拟新申请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投资者,需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相关业务协议,投资者签约后,销售机构可以为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该基金的权限。销售机构办理签约的业务安排及要求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及告知为准。
3、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202-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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