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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并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1、现阶段,公司“一主两翼”业务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并取得良好成效,清洁能源一体化“哑铃型”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能源服务增长动能不断释放,特种气体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公司整体价值加快提升。

  2、公司于2024年6月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提出当公司董事会认为二级市场股价与公司真实价值出现偏离时,将视情况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择机启动回购股份计划以维护公司市值,且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真实价值与二级市场情况等,认为公司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内在价值,制定公司自2021年上市后的第五次股份回购计划(即本计划)。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34.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9.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最高成交价为35.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6.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91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依法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与注销决策并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室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20-3810 3095

  5、传真:020-3810 3095

  6、邮箱:jxjf@jovo.com.cn

  7、其他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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