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请见公司向H股股东发出的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9点30分起依次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II和III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登载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24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及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00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对3项子议案逐项表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议案4《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议案5.00《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需对4项子议案逐项表决)、议案6.00《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对2项子议案逐项表决)。
4.涉及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连股东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系人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请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请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将视同其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
H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5年12月19日9时1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083 6030
传真:(8610)6083 6031
电邮:ir@citics.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累计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法请见附件3。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电邮:ir@citics.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电邮:ir@citics.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9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 MTN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2年3月29日设立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根据存续票据到期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票据,发行金额合计5,570.20万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27.92亿美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国际、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契据》,中信证券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发行人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票据,发行金额合计5,570.20万美元,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人在其中票计划下发行中期票据,实际用途为补充担保人集团的营运资金。被担保人CSI MTN Limited是公司为境外债务融资专门设立的票据发行主体,执行公司和担保人的融资决定,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根据该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司库共同组成获授权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全权办理发行相关的全部事项。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符合该议案所述目的和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中信证券国际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票据的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83.20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7.6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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