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0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天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期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0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5年12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聘任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7)业务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家数20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共计8年,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年度审计机构及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均反馈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0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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