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份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辆
注: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2025年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9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
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108,619,000股 H 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已于2025年11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赛力斯”,英文简称为“SERES”,股份代号为“99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其联属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在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16,292,800股 H 股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前)的比例约15%;
2、于在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按每股 H 股介于109.60港元至131.50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连续买入合计16,292,800股 H 股股份,约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前)的比例约15%。于稳定价格期间,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于市场上最后一次购入,价格为每股 H 股股份116.3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失效。
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9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66,594,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9%。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8,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9%,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根据最新总股本1,741,985,086股计算得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部分用于后续质押。
二、 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小康控股通知,因其生产经营需要,小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00,000股股份为融资偿付提供担保;同时,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0,000股股份为该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以上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根据最新总股本1,741,985,086股计算得出。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根据最新总股本1,741,985,086股计算得出;
2.本次质押前系指本次用于对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债券偿付提供担保的质押之前。
本公告涉及尾数差异均系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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