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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3证券简称: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孙杰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杰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孙杰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杰风先生组成,其中顾建汝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1333证券简称: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光华进出口”)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华进出口在招商银行嘉兴分行办理额度不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A幢

  法定代表人:孙杰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华进出口100%股权,光华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被担保人诚信情况:光华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保证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均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53%,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1333证券简称: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万港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光华聚酯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后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及实际需求,公司拟减少对光华聚酯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减少至70万港币,其他事项不作调整。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光华聚酯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的备案登记事宜,先后取得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浙发改境外备字〔2025〕436号)、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500967号),并已在主管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三、 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背景与内地存在一定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香港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稳步推进新设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境外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浙发改境外备字〔2025〕436号);

  2.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500967号);

  3. 在主管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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