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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传阅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施莫克商贸有限公司与各合同方共同签署《博裕新智新产(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由西藏施莫克认购人民币5亿元基金份额。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久新先生、蒋理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06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博裕新智新产(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 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 关联方同时认购本基金,根据规则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或投资不确定性等风险。

  一、 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1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施莫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施莫克”)与博裕天枢(宁波)自有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等合作方签署《博裕新智新产(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由西藏施莫克认购人民币5亿元基金份额。基金主要专注于科技、医疗健康、消费品和零售三大朝阳产业。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博裕天枢(宁波)自有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ENKUT846

  成立时间:2025年6月27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68号一层115-6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大厦B座39层

  法定代表人:周奇

  主要股东或实控人:博裕景泰(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博裕陶然(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DE2T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88号4幢1层A109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大厦B座39层

  法定代表人:张子欣

  主要股东或实控人:博裕景泰(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裕陶然(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1212。

  三、 标的基金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博裕新智新产(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运作方式:封闭式

  (四)目标规模:人民币80-100亿元

  (五)存续期限:初始期限12年,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延长1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同意后,可进一步延长本基金的存续期限。

  (六)登记备案情况:基金尚未备案。

  (七)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在符合适用法律和审批要求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对本基金的认缴出资,不低于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

  (八)投资领域:主要专注于科技、医疗健康、消费品和零售三大朝阳产业。

  (九)管理及投资模式:

  1、普通合伙人博裕天枢(宁波)自有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包括就本基金的投资和退出等事宜作出相关决策。

  2、基金管理人博裕陶然(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经普通合伙人的授权,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调查、分析、构建、融资、收购、谈判、监控和处置,并就此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咨询和建议。

  3、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人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4、基金将设立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将审议本基金存续期限延期、后续募集期延期、潜在利益冲突、投资限制豁免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应由投资人咨询委员会表决的事项。西藏施莫克拥有一个投资人咨询委托会成员席位。

  (十)管理费: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的2%。

  (十一)收益分配:本基金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应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特殊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i)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首先,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按照本第(i)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ii)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其次,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ii)项取得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等于前述第(i)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的实缴资本实现8%/年(单利)的回报率(“优先回报”);

  (iii)追补:再次,100%归于特殊有限合伙人,直至特殊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iii)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等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ii)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 80%×20%的金额;

  (iv)80/20分配:此后,8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20%归于特殊有限合伙人。

  (十二)转让和退伙:除非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并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有限合伙人不得出售、转让或出质其权益。除适用法律规定为当然退伙的情形外,除非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并经普通合伙人书面许可,有限合伙人不得从本基金退伙。

  (十三)争议解决:因基金合同引起的及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标的基金于2025年7月31日成立,因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四、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博裕陶然、博裕天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同时认购本基金。因宁德时代间接持有公司24.91%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根据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介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福建省宁德市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4,559,310,311元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

  信用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宁德时代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本次投资主要是为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提升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 存在的风险

  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或投资不确定性等风险。

  七、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该基金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受限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针对其它投资人、财务数据等信息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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