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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 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下转D14版)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6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进一步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席位由现行13名扩充至14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了“监事会”“监事”章节。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予以取消,全体五名监事正式卸任职务,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设置相应取消。在此期间,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三、关于修订其他法人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4。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1-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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