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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转D23版)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名国成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成立日期: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股东)70人,注册会计师3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中名国成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37,941.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328.7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853.66 万元。2024年度,中名国成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0万元。挂牌公司客户208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为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中名国成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9,115.12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合伙人:白新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8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25年11月开始在北京中名国成所执业。具有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审计过3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3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5年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公司管理层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中名国成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兴财光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已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和总结,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通过查阅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名国成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2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管理水平,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落实与进一步细化等事宜。

  后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能。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2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7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冯康洁女士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杨家庆先生代为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担保方式及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管理水平,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落实与进一步细化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旭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公司取消监事会,故《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基于上述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定、修订或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2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担保方式及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2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7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14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公司取消监事会,故《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基于上述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定、修订或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7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贡院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investors@hylinkad.com)的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登记处或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陈蓉蓉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六号E座15层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陈蓉蓉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1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公司取消监事会,故《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整体删除或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订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制定、修订或废止相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定、修订或废止。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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