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1 证券简称:步步高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的通知,获悉步步高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进行了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系为避免步步高集团财产不当流失,确保步步高集团重整程序顺利推进,实现债权人的公平受偿,经步步高集团重整管理人申请,湘潭中院对上述股份进行了保护性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步高集团合计已质押186,483,695股公司股份,质押比例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6.47%,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二、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步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女士所持公司股票涉及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情况如下: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系为保障步步高集团重整程序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保护性保全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3、截至目前,步步高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暂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数量及股份状态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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