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止。2025年12月1日,在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集合计划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本集合计划总份额为19,947,715,531.21份,参与投票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10,370,304,176.3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1.99%,达到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9,687,015,299.95份集合计划份额同意,224,086,280.89份集合计划份额反对,459,202,595.54份集合计划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的93.41%,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从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

  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1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解除《资产管理合同》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已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资产管理合同》等协议的投资者,如不同意相关安排,应当在2025年12月19日15:00前向销售机构申请解除《资产管理合同》,销售机构审核确认后为投资者解除《资产管理合同》,销售机构为投资者赎回其全部份额并关闭投资者申购、赎回本集合计划的权限;如投资者未在2025年12月19日15:00前申请解除《资产管理合同》,将视为同意并签署《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其持有的份额将结转为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

  2、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安排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集合计划的正式转型,并启动办理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管理人变更后,相关客户个人信息将转移至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基金”)。安信基金承诺不会变更客户个人信息原有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高度重视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在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办妥后,《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届时将由安信基金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看。

  《安信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安信基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资者届时可登录安信基金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详细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