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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上接D46版)

  (上接D46版)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原各条款涉及序号的变动相应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事宜。《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9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4.00、5.00、6.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提案1.00、2.00、3.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2.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5、议案1.00表决通过是议案4.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91

  关于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

  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计划的基本情况

  1、背景情况

  随着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最后几公里的物流、环卫、配送服务正面临巨大的效率提升和智能化变革。为把握市场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开展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同时,为增强核心员工与企业共创业、同发展的决心与责任感,公司拟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领域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

  2、实施总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与符合《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创新业务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员工共同新设子公司的方式予以实施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其中,公司将持有该新设子公司70%股权,员工设立合计三个持股平台,合计将持有该新设子公司30%股权。

  3、参与本次计划的对象范围及持股平台情况

  参与本计划的三个持股平台的员工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1)第一类员工:对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承担重要责任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层(含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

  (2)第二类员工: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及骨干员工。

  上述两类员工合计设立三个持股平台,其中员工持股平台一均为第一类员工,员工持股平台二和员工持股平台三均为第二类员工。

  4、本次计划涉及新设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持股平台一的有限合伙人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通过与该等持股平台新设公司的方式实施多元化持股计划将构成关联交易。鉴于公司在本次新设公司的出资金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 %,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设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参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大鹏、徐建、凌剑辉、杨勇、陈莉与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高大鹏先生、徐建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相关各方情况介绍

  本次新设公司涉及的其他出资方均为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本计划涉及创新业务拟设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惠州市川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主营业务:从事功能型无人车相关业务,具体以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5、股权结构:

  

  6、定价方式

  本计划系通过新设公司的方式实施,公司及员工持股平台均按照1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设立子公司。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投资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资金来源

  公司及员工股持股平台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均为其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公司承诺不为参与本计划的员工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更好地发展功能型无人车业务。同时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共同创业,共担风险,是基于对公司功能型无人车业务发展的理解以及信心,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加速创新业务的发展速度。

  本次新设子公司,尚需通过工商部门注册核准等审批程序,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本公司将积极建立并完善子公司内控流程及运作监管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设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更好地发展功能型无人车业务。同时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共同创业,共担风险,是基于对公司功能型无人车业务发展的理解以及信心,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加速创新业务的发展速度。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8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287,6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接受服务等。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表决结果及回避情况如下: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7999号

  (2)法定代表人:李俊新

  (3)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租赁业务、仓储服务业务、智能交通系统,移动出行服务,智能网联系统及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汽车相关零部件、组件、套件销售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高大鹏担任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充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对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不能履约的可能性较低。

  2、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2)法定代表人:赵治平

  (3)注册资本:8,896.5333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照相机及器材、摄影机、投影设备及其零件、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光学镜头及镜片、光电摄像模组、移动通讯设备及零件、金属零配件、光电子器件、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方可经营)。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麓路16号中科智城(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10号楼一层

  (2)法定代表人:倪斌

  (3)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提供研发服务和劳务服务、接受租赁服务和劳务服务;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汽车电子原材料;公司向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

  对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以诚信、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具体协商,并同意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因此,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9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被担保对象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西威”)全资子公司Desay SV Automotive Europe GmbH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保函、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相关事项相关担保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6年对外提供的担保任一时点的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保函、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Desay SV Automotive Europe GmbH

  1. 注册资本:410万欧元

  2. 负责人:杨勇

  3. 设立日期:2020年11月12日

  4. 住所:In der Buttergrube 3-7 99428 Weimar-Legefeld, Germany

  5. 经营范围: 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移动有源多频带天线、电缆组件和相关电子产品以及类似的活动,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6.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7.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 月31日,德赛西威德国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886万元,负债总额42,354万元,净资产3,53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0,764万元,利润总额为-6,273万元,净利润为-6,262万元。

  截止2025年9 月30日,德赛西威德国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0,749万元,负债总额65,022万元,净资产5,727万元,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66,253万元,利润总额为1,071万元,净利润为1,069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8. 德赛西威德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成都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 注册资本: 5亿元人民币

  2. 负责人:凌剑辉

  3. 设立日期:2023年5月18日

  4.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118号

  5.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导航终端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7. 经审计,截止2024年12 月31日,德赛西威成都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2,771.41万元,负债总额11,822.52万元,净资产10,948.9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320.15万元,净利润为-240.06万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德赛西威成都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5,892.18万元,负债总额27,079.12万元,净资产48,813.06万元,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197.02万元,利润总额为-1,041.46万元,净利润为-945.48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8. 德赛西威成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保函、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132,865.18万元(以2025年11月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1%。经审议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在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然有效。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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