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定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同意取消原定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 层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