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9:00-11:30,15:00-16: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3、电子邮箱:ir@holyview.com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86,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天衡所业务总收入5.2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2家(含H股),收费总额0.83亿元,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7次(涉及16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焕新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女士,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正凤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5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下降16.67%,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5年,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因此认为天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选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11月27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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