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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6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子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服务)不超过18,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产品)、接受劳务(服务)不超过6,000万元。(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号)

  (二)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向关联方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的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本次议案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鞠玲女士、胡铭先生、宛三林先生、王睿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应表决监事1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1名,本议案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杨洋先生、邹利女士回避了表决。

  3、本次拟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同时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1/2,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7条第(二)项“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涉及的新签合同,交易金额按合同金额统计。

  注2: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各关联方之间交易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注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按合同金额统计。

  注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三)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四)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五)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六)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增加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将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求,依据合同签署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在前述预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各关联交易主体之间调剂使用交易额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的政策和依据,遵循市场化原则,双方在参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持续拓展,原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不足以覆盖未来业务机会,为满足后续项目需求,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将严格执行公允市价,履行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的,后续能否完全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如后期该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过程中,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本年度预计金额,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59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鞠玲女士、胡铭先生、宛三林先生、王睿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60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关联监事杨洋先生、邹利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1/2,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为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条件符合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63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4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5年12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17日9:00-16:00时

  (三)登记地点: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三)联系电话:027-87115482传真:027-87115701

  (四)邮箱:fwq_ddmc@sina.com

  (五)联系人:方玮琦

  (六)邮编:430071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5-062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利华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闵超先生,2003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廖利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2025年度,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同时综合考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技能、审计人员配备情况、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5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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