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日、10月11日、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张弦
邮政编码: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664353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进行登记。
(3)如采用邮寄或信函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请将上述材料在2025年12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
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三)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 “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
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介绍
公司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注:在过去12个月内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董事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文成光伏”)
● 投资金额: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拟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等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文成光伏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26%增资4,466.2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文成光伏注册资本将由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7,228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不变。根据文成光伏《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能国际为一致行动人,浙能国际不参与文成光伏的经营和管理,浙能国际委托公司就有关文成光伏经营发展的任何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故文成光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浙能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等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文成光伏按持股比例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至17,22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26%新增认缴出资4,466.28万元,累计认缴出资4,479.28万元;浙能国际按持股比例25%新增认缴出资4,294.5万元,累计认缴出资4,307万元。
根据文成光伏《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能国际为一致行动人,浙能国际不参与文成光伏的经营和管理,浙能国际委托公司就有关文成光伏经营发展的任何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故文成光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能国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能国际基本情况
(2)浙能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浙江新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能国际保持独立,浙能国际资信状况良好。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新能持股26%,浙能国际持股25%。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2)文成光伏成立时间较短,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其他
文成光伏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拟将文成光伏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7,228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17,178万元,由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浙江新能新增认缴注册资本4,466.28万元,浙能国际新增认缴注册资本4,294.5万元。本次增资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文成光伏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151.43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7次(含本次),金额合计46,151.43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按20%股比进行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6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3,600万元。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浙能国际持有的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9%股权,交易对价按基准日其29%股权的评估值减去期间分红确定为20,176.55万元,对应其股权认缴出资额37,797.55万元(其中未实缴部分为17,62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文成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26%:25%:9%:40%的股比,在文成县注册成立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以66%:34%的股比,在泰顺县注册成立泰顺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
2025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台州市黄岩交通枢纽有限公司以51%:19%:30%的股比,在黄岩区成立台州黄岩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
2025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能国际持有的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65%股权,交易对价为2,216.1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子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自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杨晓兰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杨晓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晓兰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长期从事金融研究。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系主任,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中宣部青年文化思想英才,上海市领军人才。
杨晓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 融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部分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债务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用于公司资金周转、项目建设等。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非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在融资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 其他说明
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融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如涉及担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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