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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11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2、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聘期已满,且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利安达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利安达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且利安达为公司预重整期间公开选聘的重整专项审计机构,与公司有过项目合作经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4、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人员信息:截止到2024年末,利安达合伙人数量7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52人,2024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7)业务信息: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559.32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2021年成为利安达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宏达新材(002211)、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现任高级项目经理,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河钢资源(000923)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参与过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至2007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3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自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鹏都农牧(002505)、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利安达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依据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2025年新增业务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5年审计收费拟定为15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聘期已满,且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利安达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利安达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且利安达为公司预重整期间公开选聘的重整专项审计机构,与公司有过项目合作经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11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于2025年12月24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临时提案函》,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函出具日,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其提案人资格符合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提案1.00、2.01、2.0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22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信函及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张亚涛

  联系电话:020-856956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票账号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股东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11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进展

  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前期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拍卖相关公告及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拍卖信息。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打包整体拍卖的三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股权(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仁东(深圳)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诸暨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在第六次拍卖中被拍出,买受方为北京仙桃星核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698,826.8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一、拍卖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及相关方与买受方北京仙桃星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698,826.81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协议签署生效日视为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即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日(“交割日”)。

  各方同意按照标的股权现状进行转让,买受方在签署协议前,已对标的股权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且审慎地调查。协议的签署表明买受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现状,自行承担标的股权的所有风险。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买受方作为标的股权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后标的股权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自交割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标的股权产生的任何收益、风险均由买受方享有。除为标的股权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外,交割日后公司无需就标的股权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行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完成转让剥离,具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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