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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38版)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本次修订中,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实质修订的情况下,以上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除修改《公司章程》外,对下列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

  

  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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