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取消上汽红岩“新一代智能重卡”募投项目,并将上汽红岩募集资金剩余额度37,515.22万元永久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金;同意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金额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并将剩余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二、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杨怀景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三、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聂攀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41 900920 证券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77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至第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3项和第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现场参会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4、联系办法: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特别提示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十分钟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室 021-60652207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5-076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12月3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新科)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26年上半年上述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汽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重庆机电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上汽集团签署了《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及土地租赁框架协议》,与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重庆机电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2026年上半年上述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说明:(1)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等服务收入。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2026年度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7亿元。(2)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融资手续费等服务支出。
注:①上述关联人均包含其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共同控制企业。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会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公司2026年上半年与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发动机)、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增压器)、安吉租赁有限公司、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本公司董事及上汽集团董事任职等原因,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安吉租赁有限公司、上菲红、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方。2026年上半年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注:①上述关联人均包含其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共同控制企业。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会进行汇报。
说明:上述2026年上半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汽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王晓秋,主要经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整车(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和汽车零部件(包括发动机、变速箱、电力电子、新能源核心零部件、底盘系统、内外饰等),并从事相关汽车服务贸易和金融投资业务等。
关联关系:上汽集团持有本公司38.8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重庆机电:法定代表人为赵自成,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3、上汽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贾健旭,成立于1994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等。
关联关系:上汽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100%持股全资子公司。
4、菱重发动机:法定代表人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船用发动机、发电用发动机、发电机组及相关部件的设计和制造等。
关联关系:菱重发动机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菱重发动机50%股权。
5、菱重增压器:法定代表人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设计和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及其配套的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等。
关联关系:菱重增压器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有菱重增压器40%股权。
6、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春晖,主要经营业务: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等。
关联关系: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7、上菲红:法定代表人为杨怀景,主要经营业务: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装备和销售等。
关联关系:上菲红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有上菲红40%股权。
8、招商银行: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董事黄坚(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董事。公司未持有招商银行股份。
前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上述关联方之间购买、销售和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本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招商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银监会规定要求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股东的影响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关联方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和服务等,属日常采购;向上汽集团、重庆机电等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和服务等,属日常销售;上汽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本公司有关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中间业务等业务。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正常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采用市场价定价,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41 900920 证券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75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
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动力新科本部D25高性能柴油机项目、Y系列中重型柴油机开发项目、12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本次取消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上汽红岩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名称: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
● 本次永久补流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请详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3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新科”)召开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议案》,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总额及投入明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702.93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取消上汽红岩“新一代智能重卡”募投项目,并将上汽红岩募集资金剩余额度37,515.22万元永久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金;同时将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金额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并将剩余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上汽红岩部分募投项目取消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及原因
2021年11月,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0亿元增资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用于上汽红岩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以来,上汽红岩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外部市场等影响,除上汽红岩“智慧工厂”项目已结项完成外,“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取消、“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暂停中。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上汽红岩已使用募集66,421.61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度37,515.22万元(含利息)。
由于上汽红岩近年应收款项收回困难和偿债困难,其“智慧工厂”项目已结项尚未支付尾款及“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于2024年8月起被相关法院冻结而无法使用;2025年3月,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8,064.58万元资金(均已被法院冻结)被相关法院强制扣划。2025年7月18日,法院裁定受理上汽红岩重整,且法院已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重整管理人。上汽红岩管理人与债务人目前已正式确定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上汽红岩重整投资人;根据目前上汽红岩初步的重整方案,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公司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的股比将低于20%,上汽红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导致上汽红岩无法按原计划继续支付“智慧工厂”项目尾款和推进实施“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根据上汽红岩目前重整等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取消“新一代智能重卡”募投项目,并将上汽红岩未使用募集资金额度37,515.22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其流动资金(近期上汽红岩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规定与相关法院在沟通将相关募集资金转回中,转回的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募集资金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实际资金余额为准),后续用于上汽红岩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汽红岩募集资金专户中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不再使用,上汽红岩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上汽红岩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永久补流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商用车智能发动机类项目”中的D25高性能柴油机项目、Y系列中重型柴油机开发项目和“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中的12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已按期完成,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产品开发项目的管理力度,通过严格固定资产投资和产品研发费用支出审批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项目开发支出,募集资金结余16,723.57万元。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待支付尾款金额主要包括验收款、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金额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并将剩余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公司节余募集资金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D25高性能柴油机项目”、“Y系列中重型柴油机开发项目”和“12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共减少开支16,723.57万元,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柴油机开发的最大功率为3800kW/rpm,采用全球资源、平台化开发,适配2400~3000kW电站机组。项目开发周期为45个月,计划2029年8月完成。主要应用场景包括:数据中心、矿山、常用电站等。
(2)项目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背景及必要性: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大功率电站机组产品型谱,是公司为了适应未来数据中心市场应用发展趋势、强化产品竞争力而推出的又一款大功率电站产品。
②项目可行性分析
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的性能、功率、可靠性等主要指标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已按流程完成各层级立项审批。
(3)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①项目最终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如果行业竞争加剧、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发生难以预见的变化,存在项目最终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②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上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当地产业政策等变化而导致进度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考虑未来新产品的开发需求,并将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需求分析及内外部资源配置,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2、公司节余募集资金16,723.57万元中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商用车智能发动机类项目”、“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中已结项3个子项目节余16,723.57万元中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同意取消上汽红岩“新一代智能重卡”募投项目,并将上汽红岩募集资金剩余额度37,515.22万元永久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金;同意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金额 16,723.57万元中的7,718.02万元用于船电新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项目之“20VK电站产品开发项目”,并将剩余的9,005.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上汽红岩处于重整进程中,上汽红岩已无法按原计划继续推进实施“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取消“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和将有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其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策;上汽红岩管理人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规定与相关法院沟通将相关募集资金转回,转回的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募集资金亦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作出的审慎决定。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公司和持续督导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市场变化,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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