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版)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费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坚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9日(下午13:30-1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00前送达,以抵达现场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ocsir@orient-chip.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9日14: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
联系电话:021-36399007
邮箱:ocsir@orient-chip.com
联系人:任梦飞、顾伟祥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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