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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日下午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柴永森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2人,代表股份351,8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4,64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1人,代表股份87,201,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65%。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9人,代表股份14,092,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9人,代表股份14,092,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4%。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选举张焕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2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4%;反对2,7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7%;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12%;反对2,7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14%;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4%。

  2.00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98,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8%;反对2,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6%;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45,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201%;反对2,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03%;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李嘉慧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5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充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选举张焕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焕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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