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在审议《关于202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8日及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关于202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等相关公告。
3、议案5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需逐项表决,对提案6.00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子议案6.01至6.03表达相同投票意见。议案7、议案8和议案9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结束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日(9:00~11:30、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张志君女士 杨润权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tgbx@baowugroup.com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或“本公司”)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拟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精矿粉、球团等原、辅料。
2.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3.31%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太钢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6位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签署上述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6年《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92亿元,上述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近三年发展情况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企业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小弟
注册资本:6674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000110114391W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生铁、钢坯、钢材
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太钢集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前身是西北炼钢厂,先后更名为太原炼铁厂、太原钢铁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1996年1月起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8月,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太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至此太钢集团母公司变更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发展情况:近三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太钢集团生产经营稳健运行。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487842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04749.64万元:营业收入:11442704.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6099.62万元。
2025年9月末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4308953.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238882.5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878932.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3522.59万元。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持有本公司63.3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界定。
3.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
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太钢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为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精矿粉、球团等原、辅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太钢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精矿粉、球团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考虑长期供求关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
本公司与太钢集团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太钢集团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向太钢不锈供应主要原、辅料,太钢不锈没有义务向太钢集团保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太钢不锈将有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太钢集团保证有权代表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单位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协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太钢集团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61亿元。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同一最终控制人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1.64亿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太钢不锈”)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继续由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宝武财务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注资,中国宝武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即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等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协议约定的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20亿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684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000132200901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中国宝武认缴出资额166,344.76万元(含3,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4.32%;马钢股份认缴出资额152,946.48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2.36%;宝钢股份认缴出资额116,101.22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6.97%;太钢集团认缴出资额86,027.6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2.58%;太钢不锈认缴出资额82,654.01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2.08%;武钢有限认缴出资额64,827.0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48%;马钢控股认缴出资额15,098.83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21%。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839.66亿元,负债总额739.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0.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52亿元,利润总额2.03亿元。
2025年9月末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804.94亿元,负债总额700.7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4.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92亿元,利润总额5.64亿元。
2、 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持有公司63.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持有太钢集团51%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直接或间接持有宝武财务公司100%股份。上述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界定。
3、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
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定价
宝武财务公司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宝武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
(2)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20亿元。
3.信贷服务
(1)宝武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宝武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公司、宝武财务公司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宝武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公司、宝武财务公司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公司同意,宝武财务公司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流程对公司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
(二)宝武财务公司的承诺
1.宝武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宝武财务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宝武财务公司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4.因宝武财务公司原因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宝武财务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协议期限
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宝武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50亿元。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同一最终控制人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1.64亿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4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应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4名。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王东升先生及张其生先生等10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王东升先生及张其生先生等4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详见2025年12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兼 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 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的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吴小弟先生:男,5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热轧厂厂长、厚板部部长、制造管理部部长,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简称“武钢有限”)总经理,宝钢股份党委常委兼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宝钢股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吴小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吴小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小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华先生:男,53岁,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曾任本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太钢集团副总经理。
李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尚佳君先生:男,51岁,工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本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经营销售部业务主管、主任,营销部副部长、部长、党委书记,营销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本公司营销总监,太钢集团副总经理。
尚佳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尚佳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尚佳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张晓东先生:男,58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本公司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太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太钢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张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南海先生:男,54岁,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本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科级主办,本公司热轧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本公司热轧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太钢集团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太钢集团先进不锈钢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太钢技术中心主任、不锈钢研发中心主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太钢集团制造部部长,本公司制造部部长。
南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南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南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王清洁先生:男,58岁,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冷轧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能源环保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清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王清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清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
刘新权先生:男,71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国企一级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会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刘新权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刘新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新权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汪建华先生:男,52岁,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钢材首席分析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凌钢股份独立董事,宝武特冶外部董事。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编室总编等职务;鞍钢股份独立董事,三钢闵光独立董事。
汪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汪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汪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汪建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王东升先生:男,5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公共财务教研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潞化科技独立董事,科达自控独立董事。
王东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王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东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东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张其生先生:男,59岁,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科技大学高端重型机械装备研究院总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乐能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都钢铁公司中板厂副厂长等职务。
张其生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其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其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其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4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新权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
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刘新权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其生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
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张其生
2025年12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