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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54版)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日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信函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阳西路122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559771

  (四)参会者食宿、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相应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关于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及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修订和新增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比

  

  (下转D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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