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30日分别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活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1)至(5)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余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述治理制度全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公司已就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2024年末,和信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5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名;
(7)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238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7,171.7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和信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迟斐斐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斐斐、曹悦如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
迟斐斐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曹悦如女士,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概况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更换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和信、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和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上述议案1、议案2.01和议案2.02审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进行登记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11887 68311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王磊 何燕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上表填报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委托人 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30日分别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限为1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及制定
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下转D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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