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5版)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至(5)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述治理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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