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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30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文件。

  2、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8)。

  4、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等文件。

  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文件。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至本次归属业务办理期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已离职,后续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作废处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不涉及证券类别的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154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已收到147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16.30万股股票出资款5,280,509.31元。

  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2日完成。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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