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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石思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万灵芝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蔡嘉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2,030.492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1,999.6365万元,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2,030.4921万股变更为11,999.636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12月5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万灵芝

  4、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5、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6、邮政编码:52824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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