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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3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87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3日,方培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86,800股,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2.81%减少至20.82%,期间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培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合计减持10,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总数的14.01%,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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