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同意选举黄维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选举完成后,黄维彪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再担任执行董事),并继续担任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维彪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黄维彪先生个人简历
黄维彪先生,中国籍,1981年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代表董事等职,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等职;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号工厂副厂长、组织人力与绩效考核部部长、执行董事,潍柴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等职。
黄维彪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潍柴集团任董事等职外,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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