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本次章程修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相关要求,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对现有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行梳理,认真对照新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对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和规范。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新增独立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条款,同时修订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相关条款,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做了规范调整。
二是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和运行效率,公司董事会组成由11名缩减为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由4名缩减为3名,增加职工董事1名。
三是根据国企监事会改革相关要求,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责,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四是按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ESG建设和规范运行的要求,调整优化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专委会设置由原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五是对照《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将“公司党委”章节由第四章调整为第五章,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做了规范调整。
相关修订内容的前后对照情况详见下表:
(下转D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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