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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基于公司的海外子公司ZT Outdoor Living GmbH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正特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 年12 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12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临海市正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565,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5%,其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2.00、3.01、3.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需要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二楼)。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8、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议增加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38。

  2. 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公司”)于 2025 年 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ZT Outdoor Living GmbH(以下简称“德国ZT”)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德国ZT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ZT Outdoor Living GmbH

  2、注册资本:50 万欧元

  3、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4、成立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

  5、注册地址:德国德累斯顿

  6、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以及金属制品家具的研发和线下及线上销售。

  7、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为浙江正特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数据:

  单位:元

  

  9、信用情况:德国ZT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国ZT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为提高决策效率,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4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ZT Outdoor Living GmbH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文件。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正特投资有限公司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控股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议增加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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