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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甬金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

  ●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 可转债兑息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12月15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6号”文核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了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50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3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甬金转债”,债券代码“113636”。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甬金转债”自2022年6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3.07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自2022年5月20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6.05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本44,411,547股。因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实施,自2023年4月11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6.05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3年7月7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5.00元/股调整为34.50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回购注销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8,969股。自2023年7月26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4.50元/股调整为34.57元/股。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3年8月17日起“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57元/股向下修正为27.66元/股。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至2024年3月12日,上述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4,700,22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8日起由原来的27.66元/股调整为27.98元/股。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4年6月5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98元/股调整为27.48元/股。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回购注销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1,062,879 股限制性股票。自 2024 年 7月 12 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的 27.48 元/股调整为 27.54 元/股。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5年6月5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54元/股调整为27.04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5年9月23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04元/股调整为26.74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具体如下:

  (一)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方案

  按照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的规定,“甬金转债”第四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票面利率为1.50%,即每张“甬金转债”(面值100元)兑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5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2月15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年12月1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甬金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可转债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0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三)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999号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9-8898880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楼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甬金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6号”文核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了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50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3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甬金转债”,债券代码“11363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概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甬金转债”自2022年6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3.07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5股。因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自2022年5月20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6.05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本44,411,547股。因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实施,自2023年4月11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6.05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自2022年5月20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6.05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本44,411,547股。因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实施,自2023年4月11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6.05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3年7月7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5.00元/股调整为34.50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回购注销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8,969股。自2023年7月26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34.50元/股调整为34.57元/股。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3年8月17日起“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57元/股向下修正为27.66元/股。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至2024年3月12日,上述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4,700,22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8日起由原来的27.66元/股调整为27.98元/股。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4年6月5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98元/股调整为27.48元/股。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回购注销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1,062,879 股限制性股票。自 2024 年 7月 12 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的 27.48 元/股调整为 27.54 元/股。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5年6月5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54元/股调整为27.04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2025年9月23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27.04元/股调整为26.74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5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74元/股的80%(即21.39元/股),存在触发“甬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可能触发“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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