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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1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协定存款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拟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协定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二、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1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7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7,336.3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56.50万元(另有19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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