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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2、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亦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及对策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及对策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及对策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适应业务增长及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符合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1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致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领益智造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1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儒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儒谦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儒谦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儒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儒谦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李儒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俊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毕冉先生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熊俊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熊俊杰先生,中国国籍,男,199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龙电华鑫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截至目前,熊俊杰先生因公司2024年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1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5年12月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4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曾芳勤女士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5为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股东会登记时间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登记时请注明联系方式。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股东会登记资料”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

  邮编:518000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联系人:毕冉、熊俊杰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对于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本人同意:

  □ 受托人需按照本公司(本人)投票意见进行投票,投票意见指示详见以下“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受托人可按照其本人意见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贾双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周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春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出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出租及承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83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曾芳勤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6%,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内,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编制了《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俊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毕冉先生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周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细简历见附件)。

  周春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周春生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于1988年7月获得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其后于1995年6月获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于1991年9月至1992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秘书,于1997年7月至2001年4月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助理教授,于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担任香港大学副教授,并于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主任。于2007年1月起至今担任中国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于2017年11月起至今担任长江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于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于2019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35.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9月起至今担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周春生先生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出版著作包括《无限供给:数字时代的新经济》《新二元经济》《企业风险与危机管理》《融资、并购与公司控制》等。

  截至目前,周春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春生先生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周春生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周春生先生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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