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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8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和莫林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鼎集团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368,515,228股减少至365,498,728股,持股比例从25.206%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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