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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1,07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36%(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059,804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其中董事长胡胜发先生、董事王彦飞先生、董事庞博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HING WONG(黄庆)先生、独立董事邰志强先生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出席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李瑾懿女士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芳女士、叶可安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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