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下转C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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