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5 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免去何杰先生、金霞女士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因此,免去何杰先生、金霞女士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何杰先生、金霞女士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何杰先生、金霞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何杰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何杰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何杰先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何杰,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6月毕业于湘潭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6月毕业于军事医学科学院,获医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协和药厂制剂研究员。2011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员。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知识产权总监,2019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5日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海鸥女士现场主持(公司董事长XIANPINGLU博士因工作出差原因无法履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职务,经公司所有董事书面一致同意推举海鸥女士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XIANPING LU博士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珣、赵伯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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