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电气财务基本情况
(一)电气财务基本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48198F。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股东构成: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4.625%,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00%,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0%,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为12.375%。
业务范围(金融许可证):(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电气财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电气财务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电气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电气财务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了激励约束的治理运行机制。电气财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保证电气财务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同时通过建立并执行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电气财务组织架构具体如下:
(二)控制活动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电气财务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规程》《成员单位存款操作规程》《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操作规程》《印章管理办法》及《外部密钥管理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管理
电气财务制定了《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客户和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操作规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企业征信管理操作规程》《委托贷款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抵押担保操作规程》及《贷款承诺类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章,建立了涵盖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电气财务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致力于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电气财务陆续开发评级模型、BI数据仓分析、同业授信管理模块,将电气财务信贷业务、信贷风险分析与信息科技有效结合,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合理判断依据,严格控制电气财务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3、投资业务管理
电气财务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投资计划操作规程》《有价证券投资交易对手准入操作规程》《金融同业授信工作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资管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及《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涵盖投资业务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投资业务。
电气财务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并适应投资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电气财务建有并不断优化金融资产管理系统,具备投资业务审批、资金划拨审批、交易对手控制、业务交易记录、产品估值、财务核算、报表查询等功能。系统已实现场内投资业务审批全覆盖,并通过数据接口直接获取券商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数据等举措,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电气财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信息系统运维操作规程》《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及《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电气财务主要的业务系统有核心业务系统、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5、审计监督
电气财务设立的稽核部是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在其董事会领导下对电气财务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电气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电气财务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电气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电气财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二)电气财务管理情况
经审阅电气财务编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气财务资产总额810.21亿元,负债总额722.40亿元,净资产87.8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0亿元,利润总额7.86亿元,净利润6.50亿元。
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电气财务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5年09月30日,电气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四、公司在电气财务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存款余额为16.47亿元,占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总额的74.54%(即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存款期末余额占其在电气财务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74.54%),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为0.0001%-1.725%(其中0.0001%为欧元活期利率,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为0.100%-1.725%),无定期存款;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的贷款余额为4.99亿元,贷款利率为2.40%,占公司及其子公司贷款总额的14.06%(即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贷款期末余额占其在电气财务和银行贷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14.06%);未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电气财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有),对电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报告将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一并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电气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电气财务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能够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办理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风险。
根据公司对电气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电气财务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电气财务经营情况,并按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中的有关要求,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均为开展日常业务和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采购及销售等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乔银平、陈术宇、董春英、王勇均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乔银平、王勇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将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开展公司实际业务所需,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均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术宇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及其下属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度与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等关联人将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2026年度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全年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中不包含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额度。②以上数据误差由计算四舍五入造成,下同。③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包含在以上表格中,具体详见董事会于2025年12月0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④以上2025年全年预计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下同。
二、经股东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2025年度与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注:表中部分关联人实际执行交易金额超出对应预计金额,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报告期内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对应的预计总金额。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电气控股及其子公司
(1)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3) 上海电气研砼(木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5) 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
(6)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7)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8) 上海南华兰陵电气有限公司
(9) 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 上海电气绿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11)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12)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3)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14) 上海电气集团电驱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15) 洮南绿源燃料有限公司
(16)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涉及的前期交易均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①购买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用于风机制造的发电机、主控系统、变桨控制系统、电器开关柜以及塔筒、电缆等配套部件等;②销售产品、商品:主要为向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等;③提供劳务:主要为向其提供技术服务等;④接受劳务:主要为接受生产基地建设和风电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培训等服务;⑤租入办公场地、厂房:主要是向其租入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办公场地、厂房及仓库等;⑥租出办公场地、厂房:主要是向其租出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办公场地、厂房及仓库等;⑦融资租赁:主要是接受融资租赁服务,以满足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以下定价原则和顺序执行:①凡有可参考市场价格的,经协商执行市场价格,②凡没有可参考市场价格的,经协商采用成本加成法执行,③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就关联采购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价格公允的条件下,向电气控股、上海电气的下属子公司主要采购风电机组部件以及配套设备,能够提升风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零部件供应和成本控制,满足风电机组对关键零部件在质量和可靠性方面的严格要求;向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工程总承包等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布局和风电场投资建设需要;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及时、灵活获取投资建设风电场所需的资金;向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租办公场地、厂房,主要是通过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引入上海电气相关产业,从而充分发挥上海电气集团品牌集群效应和区域资源及订单优势。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采购及销售等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六、批准与授权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与交易相关的事项,确保交易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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