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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890人,代表股份数量74,178,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量59,23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7人,代表股份数量14,944,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888人,代表股份数量73,917,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4,178,205股。该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9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1%;反对83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3%;弃权3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67,462,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59%;反对6,35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20%;弃权3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66,41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61%;反对7,385,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弃权3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同意67,456,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84%;反对6,35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7%;弃权3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0%。

  1.05《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67,41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97%;反对6,39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80%;弃权3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3%。

  1.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67,30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4%;反对6,43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2%;弃权4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4%。

  1.07《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同意66,40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43%;反对7,393,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弃权3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2%。

  1.0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72,765,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55%;反对924,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8%;弃权4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李莎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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