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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12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世雄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5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6,785,000股的0.6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5-069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85,000股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4元/股;

  7、2024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8、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万股。

  10、2024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8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12月6日届满。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5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6,785,000股的0.65%;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40,000股,现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14名离职对象获授的245,000股。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易欣、凌建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该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2025年9月,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28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2024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为128人,解除限售股数为1,018,500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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