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
在2025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支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430 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晓辉先生、穆旸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章房地产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会对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6年公司计划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3,2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2,7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500,000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新增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对于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差额补足等方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六)《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北京澄宇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聚杰金融大厦12楼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5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295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660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4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家,所属行业分别为房地产、有色金属,审计费用分别为430万元、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年末,北京澄宇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维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从业期间,先后为青鸟天桥(现更名为信达地产 600657)、麦科特(现更名为*ST宜康000150)、绵世股份(现更名为中迪投资 000609)、紫光股份(000938)、光环新网(300383)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发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2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从业期间,先后为舜元地产(现更名为盈方微000670)、鲁北化工(600727)、青岛软控(现更名为软控股份002073)、唐山陶瓷(现更名为冀东装备000856)、荣盛发展(002146) 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荣盛发展(002146)。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拟支付审计收费(不含差旅费)4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不含差旅费)为43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审计费用主要系北京澄宇根据审计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北京澄宇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北京澄宇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为北京澄宇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监督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景中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景中华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景中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景中华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2月8日,根据公司总裁吴秋云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王晓辉先生、穆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辉先生、穆旸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晓辉先生 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学专业。历任华润置地山东大区设计部高级主管,荣盛发展山东公司总工办副总工、总工、设计管理中心总监,聊城公司总经理,山东公司总经理,鲁徐大区总经理。王晓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穆 旸先生 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历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项目经理、荣盛产业新城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荣盛发展总会计师,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财融中心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穆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8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章房地产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会对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6年公司计划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3,2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2,7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500,000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新增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对于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差额补足等方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他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8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7.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0%,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24.88亿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8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估计,拟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
董事会进行审议的时候,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荣盛建设,成立于1998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杰,注册地址: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塑料门窗、幕墙安装;低压配电箱(柜)的制作、销售;高压开关柜、高压控制柜及其底座、成套集控保护设备、转换开关、其他低压电路开关装置的制作、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作、安装、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钢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木工、砌筑、水电安装、抹灰、油漆、钢筋混泥土、脚手架、焊接、模板);建筑材料批发;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铝膜租赁、销售;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荣盛建设总资产53.64亿元,总负债40.43亿元,净资产13.21亿元,2025年1-9月份营业收入1.36亿元,净利润-1.71亿元。
荣盛建设与公司同受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截至目前,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盛建设71.2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保障房、回迁房等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针对开发中涉及保障房、回迁房的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中标合同确定的价格,以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合同的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荣盛建设拥有二十多年的建筑施工经验,技术能力出众,曾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在河北及其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及广阔的市场空间,服务众多知名品牌企业。荣盛建设按照国家的规定参与公司项目施工招标,并中标了公司多个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熟悉了解公司的产品定位、设计风格,能有效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工期,满足公司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预计的实际开工面积、在建规模及工程投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经营计划的完成,公司管理层预计2026年度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3亿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招投标中实际获得的合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的交易额。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2026年为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的相关要求,为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运营效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开展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具体如下:
1、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
(二)2026年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河北金项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01年2月23日,主要经营场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法定代表人为王建东先生,经营业务范围为: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齐河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
齐河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04年10月15日,主要经营场所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国科国际会议中心办公楼203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波,经营业务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租,停车场管理,清洁环卫管理,搬家服务,家政服务。(须凭有效的资质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齐河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并根据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风险防范措施
1、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为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
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1.00、2.00、3.00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系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5年12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荣盛”)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4,25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5个月。同时,开发区荣盛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存续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35,00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由公司子公司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荣佑”)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荣盛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盛”)、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赫”)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子公司杭州灏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盛”)以持有的宁波荣颢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开发区荣盛
1、被担保人:开发区荣盛;
2、成立日期:2009年9月4日;
3、注册地点:廊坊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幢7楼701;
4、法定代表人:徐宪民;
5、注册资本:人民币3,158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服务;为会议、展览、商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酒店投资、经营与管理;以下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卷烟零售;歌舞厅、洗浴、保健按摩、棋牌室、游泳池、健身服务、洗衣、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服务、会务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打字、复印;停车场管理;汽车租赁;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销售:食品、服装、工艺品、健身器材、鲜花、酒店用品、化妆品、日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橡塑制品、办公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开发区荣盛10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宁波荣颢
1、被担保人:宁波荣颢;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1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天叙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李松慧;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荣颢72.3288%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开发区荣盛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建设银行;抵押担保协议方:开发区荣盛与建设银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开发区荣盛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因宁波荣颢向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深圳荣盛、成都天赫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濮阳荣佑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质押担保协议方:杭州灏盛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宁波荣颢、成都天赫、深圳荣盛、濮阳荣佑、杭州灏盛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借款变更协议》。公司、成都天赫、深圳荣盛、濮阳荣佑、杭州灏盛为上述融资分别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是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开发区荣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荣颢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开发区荣盛、宁波荣颢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8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7.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0%,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24.88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1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诉讼事项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佛山顺德佛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二:广州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揽了被告部分工程并进行了施工,现原告认为被告一尚有工程款及利息共计4,715万元未付,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及利息4,715万元,并主张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4.8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24%。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进行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务事项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5.36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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